滨海时报--津滨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br>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365游戏注册_365bet网上足球比赛_篮球比分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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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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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法治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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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 滨海新区司法局~~~2016年8月19日
        2016年12月06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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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 滨海新区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8月19日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滨海新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专项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日益深入人心,全民法治观念显着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推动了法治滨海建设进程。今后五年,是滨海新区实现国家功能定位、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同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对于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更好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向国际化创新型宜居生态新城区迈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津党发[2016]1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滨海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滨海新区加快实现国家功能定位、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美丽滨海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加快推进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回应群众关切,在法治宣传中服务群众,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紧贴滨海新区改革发展实际需要,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

          主要任务

          (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开展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围绕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表决通过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系统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滨海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围绕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开展宣传教育。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强化党章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五)围绕服务滨海新区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宣传教育。

          深刻理解和认识十八届五中全会“五大发展理念”的内涵和重要意义,正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区域经济协调、产业结构升级、自主创新、资源能源节约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促进新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开放举措的落实。

          (六)围绕高标准建设安全滨海开展宣传教育。

          围绕《安全滨海建设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牢固树立安全是发展生命线的理念,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公共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得到严格落实,推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和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提升安全滨海建设能力和水平。

          (七)围绕增强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创新滨海时报《法治滨海》专版、电视台《法治滨海》栏目和《滨海一家人》法治动漫剧等法治文化品牌产品,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繁荣滨海新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推广,扶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凝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法治文化精品。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实践相融合,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组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深入基层宣传、演出和展示。全面加强“法治滨海”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推动建立有滨海新区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中心。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推动村(社区)法治宣传橱窗和街(镇)电子显示屏全覆盖。

          (八)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宣传教育。

          按照滨海新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滨海新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各项举措的深入实施,准确把握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大力宣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理念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滨海新区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建设。

          (九)围绕深化法治实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十)围绕建设“诚信滨海”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升全区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建设法治滨海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加快滨海新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滨海”活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

          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继续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逐步推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宣誓、带头讲法、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法治副校长、考核等要求,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内容,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积极参与创建天津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品牌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加强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网络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体验式教育活动。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托社区、村居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

          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做好其他社会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功能区、区级机关、街镇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宣传主体作用,做好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对象和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及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深化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特别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依托“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民特别是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村“两委”班子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民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

          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责任和工作落实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和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确保规划任务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调整充实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领导和工作职责。各功能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建立专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定岗定责。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报告反馈、重大活动报备等制度。认真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使国家机关把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二)健全分工配合和协调联动机制。

          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资源共享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联动会议制度。加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的指导。推动相关部门在司法、执法实践和管理、服务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推行分类分期工作指导制度,促进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各类网站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

          (三)健全检查推动和考评激励机制。

          探索建立系统、实用的检查推动机制和科学、量化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功能,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制度,将平时检查考核、年度检查考核、阶段性检查考核和专项督察考核有机结合,以全面科学的检查考核评估推动规划任务的有效落实。完善创优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四)健全工作创新和示范引领机制。

          创新工作理念,鼓励和引导各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探索和尝试法治宣传教育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新途径。顺应数字化、网络化、多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法治宣传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建立和开辟“法治滨海”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新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活动,打造体现时代特色、独具新区特点的“法治滨海”建设新靓点。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并依托“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示范点制度,培育一批工作推进积极主动、扎实有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点和工作落实有新意、有特色、成效显着的示范点,以典型引路,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五)健全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法治滨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之间信息沟通,健全完善信息报送、采用、通报、奖励等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信息。加强单位部门之间、单位部门和社会之间信息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创新信息交流方式方法,整合信息资源,条件成熟时建立信息沟通交流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六)健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加强专职、兼职、社工和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完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制度,提高专兼职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功能区、单位、镇街法律顾问服务平台。深化法治宣传志愿者工作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法律工作者和法学院校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大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普法讲师团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挖掘其工作潜力。新区“七五”普法经费严格落实每年人均两元钱标准,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根据工作需要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各功能区、各单位、各镇街也要分别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或安排专项普法经费,并建立相应普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公共设施等硬件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投入。

          (七)健全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机制。

          加强法治教育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教育重大课题和新生课题调查调研。定期发布重大和重点调查研究课题,探索建立向社会公开招标,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智库参与法治教育理论研究机制,适时公开发布各类调研和理论研究成果,科学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及时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和解决问题的依据。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各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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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滨海时报法治滨海11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6-12-06 2 2016年12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