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选择信誉高的经销商。购买汽车要选择市场口碑好、信誉度较高、经营时间长的汽车经销商,要进行售前、售后全方位咨询比较,不要被汽车经销商打折、优惠等促销宣传迷惑,更不应贪图小便宜而忽略汽车合格证的大权利。
二、要谨慎签订购车合同。购车前,消费者应了解相关的汽车消费知识,重视款式、价格的同时,还要留意配置的情况和变化。签订协议时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法律上规定,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是订金,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款。
三、要仔细查验交付车辆。车辆交付验收时尽量请懂车的人一同参与验收,检查一下各项配置功能,谨防新车出现问题。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性能,察看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所说的相符。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再签字,避免出厂就存在的外观瑕疵及质量问题。防止汽车因库存、积压、运输而导致的损伤或买到经过改造翻新的旧车。
四、要警惕违规扣押合格证。汽车合格证是汽车的身份证,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投保、注销等手续时必须提交的法定证明文件之一,汽车没有合格证,就无法进行车辆登记,上牌、行驶、保险、事故赔偿等都没有保障,存在重大的消费风险。部分汽车经销商由于资金压力,会采取厂家担保、经销商以新车合格证向银行质押贷款的做法,导致消费者购买新车后不能上牌。按照保险公司的盗抢险免责条款,车辆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车牌号的,不在理赔范围。
五、要妥善保管相关凭证。注重发票、购车合同、说明书等证据的保留。此外,消费者还应保留维修、保养的单据,每次维修要求维修站做记录,且维修单据上的记录要和服务站电脑的记录一致,单据上除写明具体的维修内容外,还要有自己的签字,做到即使出现纠纷,也有凭据可查。
六、要依法选择维权途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凭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处理;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