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时报--津滨网-116项改革事项<br>筑南粤创新高地 365游戏注册_365bet网上足球比赛_篮球比分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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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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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5:潮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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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出台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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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06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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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出台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116项改革事项
        筑南粤创新高地
          日前,广东省政府召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新闻发布会,对省政府最近印发的《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行解读。广东是全国率先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8个地区之一,今年6月国务院批复了《广东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为加快推进上述《试验方案》落实,广东制定《行动计划》,对《试验方案》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和改革举措进行了细化分解。《行动计划》提出,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初步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框架,率先形成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粤港澳创新圈,在全球创新体系中的影响力明显提升,为全国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一个核心目标

          3年构建全面创新改革长效机制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省创新办主任何宁卡表示,《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一个核心目标、两大显着特点、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四方面先行先试改革、五项重大发展任务”。

          一个核心目标,即把广东省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行动计划》显示,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省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率先形成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为全国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两大显着特点

          突出珠三角引领与粤港澳合作

          “两大显着特点,即突出珠三角创新引领与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根据中央部署,这也是我省区别于京津冀、上海、四川、安徽、武汉、沈阳、西安等其他7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两个最大特点。”何宁卡表示。

          在着力增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创新引领方面,将充分依托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相关改革创新事项的先行先试,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对此,《行动计划》中具体提到,发挥广州、深圳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形成“1+1+7”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格局,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增强珠三角地区在建设创新载体、汇聚创新资源、推进产业升级、密切与港澳创新合作等方面的效能。着力促进珠三角地区高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互联网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集聚创新发展,提高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综合竞争力,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努力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在着力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方面,《行动计划》将实施粤港澳科技合作发展研究计划,推进粤港澳三地创新资源便捷流通,积极构建粤港澳创新圈。一些亮点举措包括:推进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落实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省内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条件比照省内企业执行政策;积极推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允许港澳地区取得专业资格的人员到广东提供专业服务等。

          三大体制机制创新

          实施百项省属权限创新改革事项

          “《行动计划》还聚焦三大体制机制创新,即聚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等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共100项省属权限创新改革事项。”何宁卡指出。

          《行动计划》中的亮点举措包括: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扩大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依规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等。

          在推进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方面,着力突破制约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引进人才,按照市场规律配置、激励和使用人才。《行动计划》中的亮点举措包括: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逐步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探索建立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价机制,健全社会和业内认可评价机制;注重从具有企业任职经历的科研人员中新聘高等学校工程类教师等。

          在推动完善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方面,我省将积极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和市场化手段,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赢。《行动计划》中的亮点包括,支持在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推动以国家级高新区为主体的产业园区开展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试验;深入推进“广佛莞”地区和深圳市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支持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科技资源集聚地区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组织等。

          四方面先行先试改革

          推进16项国家授权先行先试改革

          《行动计划》还提出四方面先行先试改革,加快推进16项经国家授权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改革事项。

          一是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审理机制、推进创业板改革创新、推进投贷联动试点等经国家授权在我省先行先试的具体改革事项。《行动计划》具体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探索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积极研究推动符合一定条件但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试点地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等实现投贷联动。

          二是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包括争取建设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等经国家授权在我省先行先试的具体改革事项。《行动计划》具体提出,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特色试点平台和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覆盖粤港澳、连通海内外的知识产权交易,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机制。

          三是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包括探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支持创新发展的具体税收改革政策。

          四是深化开放创新,包括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权、推进粤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试点、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等经国家授权在我省先行先试的具体改革事项。

          五项重大发展任务

          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实到产业发展上

          最后,《行动计划》还明确了五项重大发展任务,即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实到产业发展上,重点推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建设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增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优化创新型经济区域布局等五项重大任务。

          综合《南方日报》、新华社

          ■ 延伸阅读

          深圳出台支持创新新举措

          政府采购为创新“加油”

          深圳出台举措为企业自主创新注入新活力,《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日前发布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优先购买创新产品和服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产品与服务,可享有首购、订购、批量集中采购、评审支持、订单融资等支持政策。

          首购 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建立进入退出机制

          哪些创新产品可以成为政府采购的首购产品?根据《暂行办法》,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并首次投放市场的,或已投放市场但在深圳市尚未实现批量销售的,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产权明晰,质量可靠,节能环保,具有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的创新产品,可以成为首购产品。

          《暂行办法》规定,首购实行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据了解,首购产品的认定程序将另行制定,并建立合理的首购产品目录,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首购产品目录的建立,可以引导企业有效配置创新资源、选择研发方向,培育经济新动能。首购产品目录将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更新,先行试点、有序推广。

          订购 尚未投产的创新产品,每年征集遴选

          对于那些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目前尚未投入生产和使用、需要研究开发、开发完成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产品的创新产品,可确定为政府采购中的订购产品。根据规定,订购项目实行每年度征集、遴选、公布的制度。

          此外,在政府采购评审中设置创新因素,对满足创新因素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或评审加分的评审支持,以及对已经生产并投放市场、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的创新产品进行批量集中采购,均对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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